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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部署推动中医药规范发展
时间 : 2020-07-17 12:50:00   点击量:947

7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7月14日,山东省相关部门就制定《山东省中医药条例》进行立法调研。

此前,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在官方网站就《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从中医药传承创新等方面提出了若干举措,并提出不得对中医药做虚假、夸大宣传等负面清单,目的是为了规范和促进中医药发展,更好地服务和促进人民健康。

随后,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办公室组织召开立法座谈会,就《草案》听取各区人大的意见建议。与会人员围绕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特色康复和传染病防治作用,完善中医医疗服务收费及纳入医保机制,加强中药材质量监管,健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药师承教育,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中药代煎等多个方面,就条例草案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

还有贵州、上海、江苏、陕西、安徽等地,也纷纷加快了中医药条例的出台步伐。其中,《陕西省中医药条例》《安徽省中医药条例》已经开始实施。

以《安徽省中医药条例》为例,该条例明确,为加强中医药服务,每个市、县人民政府至少举办一所独立的公立中医医院。为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活动,条例强调,医疗机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应当依法报经审查批准;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发布。发布的中医医疗广告内容应当与经审查批准的内容相符合,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此外,条例提出加快中药新药创制研究。中医药传统知识持有人可以将其持有的中医秘方、验方以及中医专门技术、中医药科研成果依法转让或者合作开发,并依法享有利益分享等权利。

业内专家指出,上述条例中,有多项内容涉及对中医药人才作用发挥的支持与保障。这些地方性法规的完善和出台,标志着中医药发展正在进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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