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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法,推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时间 : 2021-08-25 13:13:00   点击量:1639

中医药法实施以来,山东省围绕制约中医药发展的管理体制机制问题,推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由中医药大省向中医药强省跨越。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加强调研和顶层设计,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山东省省长李干杰多次调研、出席座谈会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山东省中医药条例》制定工作,李干杰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山东省中医药条例(草稿)》,刘家义主持研究《山东省中医药条例(草稿)》。2020年11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中医药条例》,自2021年1月1日期施行,为中医药强省建设提供法治保障。2020年11月25日,山东省委召开全省中医药大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会上签署共同推进山东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

为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山东强力推进改革创新。顶格成立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省委、省政府将设在省卫生健康委的部门间议事协调机构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调整为省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全省16市、136个县(市、区)均成立了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旗帜鲜明地构建起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在全国树立了标杆。

提升中医药管理机构规格和力量。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加挂省中医药管理局牌子,明确省中医药管理局对全省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设立中医药发展规划处、中医药政策法规处、中西医结合指导处、中医药科技教育处、中医药产业发展处5个内设机构,增加15名人员编制和10名处级领导职数。市、县两级中医药管理机构同步启动改革,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全部按照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模式健全了管理体系,管理机构中医药科(处)室分别增加到42个、207个,较改革前增加180%、118%,人员编制数分别达到104个、322个,较改革前增加273%、215%。

大力强化相关中医药单位职责。省委编办印发《关于加强中医药行政机构和促进单位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相关中医药单位在促进中医药发展、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工作职责。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办中医类医院,党委书记、院长中至少有1人具有中医药专业背景,院级领导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目前山东省政府办中医类医院主要领导有中医药专业背景比例达到70.2%。

山东还全面完善中医药管理运行机制,将全省中医药大会重要事项和合作协议落实情况等纳入省委、省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印发《全省中医药大会重要事项责任分工》,明确将中医药发展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目前,已建立中医药重点工作台账和绩效考核重点指标月度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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